近日,我所王英佳律师成功代理一起肖像权侵权案件,为委托人争取到了理想判决。该案中,原告作为拥有160余万粉丝的网络红人,最初提出的赔偿请求高达105万元,经王律师专业代理,最终法院仅判决赔偿2.5万元,为被告(委托人小张)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
基本案情
本案原告系知名企业家,在某平台拥有百万粉丝,获赞量达757万次,具有较高的网络影响力。原告发现小张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其短视频及直播画面制作虚假产品推介视频后,向法院提出包括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及105万元经济赔偿在内的多项诉讼请求。
办案过程
王英佳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展开全方位调查取证工作。通过与小张深入沟通,了解到小张系因法律意识淡薄,误将原告直播中"切片可以免费使用"的表述理解为可随意使用所有视频素材。更关键的是,王律师发现小张在知悉可能侵权后,已主动下架全部侵权视频并注销涉事账号,这一重要事实成为减轻责任的关键依据。
在庭审过程中,王英佳律师凭借过硬的专业能力,首先系统梳理了小张在某平台后台销售数据,证实实际获利仅2.7万元。同时,王律师对原告索赔主张提出以下异议:一是未能提供收入减少或商誉受损的直接证据;二是涉案商品销量并非仅由小张行为贡献,原告亦未能证明其主张的百万损失与小张行为之间存在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三是主张的5万元律师费明显高于行业标准。通过层层剖析,王律师成功将法庭焦点引导至实际获利金额这一核心问题上。
法院判决
经过激烈交锋,法院最终采纳了王英佳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小张只需承担书面道歉及2.5万元经济赔偿,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这一结果较原告诉求金额降低了97.6%,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说法
王英佳律师结合本案指出,近年来肖像权侵权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对公众而言,务必增强法律意识,即便在获取看似含有“许可”信息时,也应谨慎判断其具体范围和授权性质,避免因误解而踏入侵权风险。对权利人而言,在主张侵权赔偿时,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来证明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害后果及索赔金额的合理性依据,缺乏有效证据支持的高额诉求难以获得法院支持。
从法律实践角度分析,此类案件赔偿数额的确定,需综合考量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主观过错程度、造成的损害后果(包括实际损失和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是否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等多重因素。
本案的胜诉不仅体现了王英佳律师扎实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庭审应变能力,更展现了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在处理新型网络侵权纠纷方面的丰富经验。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己任,以追求公平、匡扶正义为社会责任"的服务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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