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让勤恳工作的刘先生陷入了人生低谷。当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手中时,他本以为能获得应有的保障,却没想到公司在认定结果出来后态度骤变,不仅拒绝支付后续治疗费用,更对赔偿事宜避而不见。就在刘先生维权无门之际,郭肖令律师的介入让这起九级工伤案件迎来了转机,最终通过法律途径为他争取到了应有的工伤赔偿款。刘先生在一次上下班途中遇交通事故受工伤,在住院治疗期间,刘先生的家人向公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过调查核实,确认刘先生所受伤害属于工伤。然而公司负责人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既不安排工伤待遇,也拒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多次沟通无果后,刘先生的积蓄已消耗殆尽,后续康复治疗面临断档,家庭生活也陷入困境。走投无路的刘先生找到我所郭肖令律师寻求帮助。
在详细了解案情后,郭律师发现案件的核心问题在于工伤认定虽已完成,但缺乏伤残等级鉴定这一关键赔偿依据。郭律师立即协助刘先生整理医疗档案、工伤认定书等材料,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伤残等级鉴定申请。经过专业鉴定,刘先生所受伤害被评定为九级伤残,这为后续赔偿金额的计算提供了法定依据。随后,郭律师起诉到仲裁委主张工伤赔偿。
仲裁委受理案件后,郭律师第一时间与公司方代理律师取得联系,明确表达了调解意愿并阐明法律后果。郭律师指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工伤保险待遇,公司以第三方全责为由拒绝赔偿缺乏法律依据。在仲裁调解过程中,公司方起初仍试图压低赔偿金额,郭律师当场出示了伤残鉴定报告、工资流水、医疗费用清单等证据,逐项驳斥公司的不合理主张,并结合类似案例详细解释赔偿金额的计算依据。
经过多轮沟通协商,郭律师抓住公司希望尽快解决纠纷、避免诉讼耗时影响企业声誉的心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方支付刘先生所受工伤的赔偿款。
对于此次案件的结果,刘先生表示每一步都离不开郭律师的专业指导,正是因为郭律师的耐心指导与专业能力才能让普通人也能顺利维权。为表示感谢,刘先生特地制作了一面带有“人民的好律师,法律的捍卫者”的锦旗前来道谢。
郭律师指出,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范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第三方侵权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可以同时主张,二者并不冲突。当遭遇工伤后,劳动者应注意保存好劳动关系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诊断证明等关键证据,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赔偿或协商不成,应在法定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可寻求专业律师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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